黄河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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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交通学院202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6-03-20 11:45:38      分享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号)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 

第三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西校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东校区) 

第九条 颁发证书: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二)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教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纪检与监察办公室、相关专业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高职单招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与监察办公室负责对高职单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高职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类别划分:

(一)普通高中类考生(含艺术考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二)社会考生:已参加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但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三)普通中职类考生(以下简称“普通中职生”):已参加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四)退役士兵: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其中免试生计划5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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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报名与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免试招生计划为5人,不受专业计划限制,学校最后根据实际免试人数调整免试专业计划;如申请免试人数大于5人,学校将根据申报专业相应核减相关非免试招生专业计划。

第七章 领取准考证与考试

第十六条 领取准考证: 

学校依据从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网页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于4月26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zjtu.edu.cn/)公示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名单和打印准考证。 

第十七条 考核科目及安排: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26年4月26日,考场设在黄河交通学院东校区。 (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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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考核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自主组织命题考试。 

(一)高中毕业生(满分4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折算,将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直接转换为文化素质成绩,折算办法如下: 

学业水平分为A、B、C、D、E五个等级的2022级高中毕业生:语文(A:100分;B:90分;C:80分;D:70分;E:60分);数学(A:60分;B:55分;C:50分;D:45分;E:40分);外语(A:40分;B:37分;C:34分;D:31分;E:28分)。 

学业水平分为A、B、C、D四个等级的2022级前(不含2022级)的高中毕业生:语文(A:100分;B:88分;C:76分;D:64分);数学(A:60分;B:54分;C:48分;D:42分);外语(A:40分;B:36分;C:32分;D:28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 

测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 

(二)社会考生(满分4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 

测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测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 

测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 

(三)中职毕业生(满分4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 

测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测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测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操作基本技能、专业职业综合素养等内容。 

(四)退役士兵考生(满分400分) 

1.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并通过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学业水平成绩B等级折算。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 

测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 

第八章 录取规则及办法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执行。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末位学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二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需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生源学校确认考生获奖情况后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于4月2日前送达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东校区19号楼3楼313室)。

2.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10日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我校在学校官网公示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须于4月21日9时—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后报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含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通过的免试生名单)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它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九章 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学校2026年高职单招学费、住宿费标准公布如下: 

学费12900元/年/生,住宿费1500元/年/生(6人间),学校按学年预收取教材费,教材费500元/年/生,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6000元。

(三)黄河交通学院“黄河前进”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根据成绩评定,每生每学年奖学金为1000-2000元。

(四)黄河交通学院“雄鹰奖学金”:

由学校、企业、校友等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每生每学年奖学金为1000-3000元。

第二十七条  帮困措施:

(一)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每生每学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二)黄河交通学院“黄河前进”助学金:

由学校出资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每生每学年资助800元。

(三)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国家助学贷款:

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渠道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20000元的助学贷款。

(五)服兵役补偿代偿:

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后可通过学校资助部门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等,具体标准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第十章 入学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凡新生入学未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且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学生(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和录取工作。凡以学校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zj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91-7666711、7666722、7666733 

招生监督电话:0391-7292766(校纪检与监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

邮政编码:454950 

黄河交通学院2026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26-03-20 11:45:3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34号)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 

第三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西校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东校区) 

第九条 颁发证书: 

(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二)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教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纪检与监察办公室、相关专业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高职单招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与监察办公室负责对高职单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高职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类别划分:

(一)普通高中类考生(含艺术考生)(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生”):已通过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且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二)社会考生:已参加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但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

(三)普通中职类考生(以下简称“普通中职生”):已参加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四)退役士兵: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5〕3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其中免试生计划5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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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报名与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26年4月21日9时至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免试招生计划为5人,不受专业计划限制,学校最后根据实际免试人数调整免试专业计划;如申请免试人数大于5人,学校将根据申报专业相应核减相关非免试招生专业计划。

第七章 领取准考证与考试

第十六条 领取准考证: 

学校依据从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网页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于4月26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zjtu.edu.cn/)公示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名单和打印准考证。 

第十七条 考核科目及安排: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26年4月26日,考场设在黄河交通学院东校区。 (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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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考核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自主组织命题考试。 

(一)高中毕业生(满分4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 

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折算,将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直接转换为文化素质成绩,折算办法如下: 

学业水平分为A、B、C、D、E五个等级的2022级高中毕业生:语文(A:100分;B:90分;C:80分;D:70分;E:60分);数学(A:60分;B:55分;C:50分;D:45分;E:40分);外语(A:40分;B:37分;C:34分;D:31分;E:28分)。 

学业水平分为A、B、C、D四个等级的2022级前(不含2022级)的高中毕业生:语文(A:100分;B:88分;C:76分;D:64分);数学(A:60分;B:54分;C:48分;D:42分);外语(A:40分;B:36分;C:32分;D:28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 

测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 

(二)社会考生(满分4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 

测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测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 

测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 

(三)中职毕业生(满分4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60分,英语40分) 

测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测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测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操作基本技能、专业职业综合素养等内容。 

(四)退役士兵考生(满分400分) 

1.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并通过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学业水平成绩B等级折算。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 

测试方式:100分钟闭卷笔试。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方面。 

第八章 录取规则及办法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执行。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末位学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二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需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生源学校确认考生获奖情况后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于4月2日前送达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东校区19号楼3楼313室)。

2.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10日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我校在学校官网公示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须于4月21日9时—4月22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后报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含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通过的免试生名单)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按照《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2022〕19 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等其它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九章 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学校2026年高职单招学费、住宿费标准公布如下: 

学费12900元/年/生,住宿费1500元/年/生(6人间),学校按学年预收取教材费,教材费500元/年/生,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六条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6000元。

(三)黄河交通学院“黄河前进”奖学金:

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根据成绩评定,每生每学年奖学金为1000-2000元。

(四)黄河交通学院“雄鹰奖学金”:

由学校、企业、校友等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每生每学年奖学金为1000-3000元。

第二十七条  帮困措施:

(一)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每生每学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二)黄河交通学院“黄河前进”助学金:

由学校出资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每生每学年资助800元。

(三)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国家助学贷款:

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渠道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20000元的助学贷款。

(五)服兵役补偿代偿:

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后可通过学校资助部门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等,具体标准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第十章 入学和复查 

第二十八条 凡新生入学未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且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学生(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和录取工作。凡以学校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zj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91-7666711、7666722、7666733 

招生监督电话:0391-7292766(校纪检与监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

邮政编码:454950